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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干妈能赢?细数腾讯5大经典官司,网友:法务部从来不怕吃辣椒
更新时间:2022-08-04 18:20:29 作者:云寺手游

今天吃“老干妈”还是玩“王者荣耀”?看到腾讯法务部“南山必胜客”的不败战绩,默默地拿起了老干妈,来一勺先压压惊!

01 《泡泡堂》状告《QQ堂》

诉讼时间:2013年

诉讼双方:韩国NEXON公司VS腾讯

诉讼缘由:韩方认为,“QQ堂”从游戏画面、道具设计、操作方式上,甚至是名字当中的“堂”字,都与“泡泡堂”相似,涉嫌抄袭,要求腾讯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。


泡泡堂

诉讼结果:腾讯律师团列举众多证据表明,对方没有事实根据!法院最终认定泡泡堂状告请求不成立。跨国的诉讼,腾讯都能全胜。


QQ堂

02 《地下城与勇士》状告4399《格斗猎人》

诉讼时间:2017年

诉讼双方:腾讯 VS 4399网络公司

诉讼缘由:有一天腾讯发现在搜索“地下城与勇士”时,出来的竟然是4399的《格斗猎人》。自己投入巨资进行宣传,却给别人做了嫁衣,这如何能忍。腾讯立马状告4399,认为此行为会让用户误认为《格斗猎人》就是《地下城与勇士》进行下载,构成不正当竞争,严重侵犯腾讯权益。


地下城与勇士

诉讼结果:法院判定4399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,腾讯大胜,并留下了经典语录:“抄袭真的很丢人!”当然,这句话是对侵犯自己利益的人说的,与“正大光明”的腾讯没有关系。


03《自由之战》状告《王者荣耀》

诉讼时间:2016-2018年

诉讼双方:上海逗屋VS 腾讯

诉讼缘由:2018年chinajoy展会上,《自由之战》制作人公然在会场上拉条幅,说《王者荣耀》自由抄袭了自家的双轮盘锁定技术,一时网友一片哗然。随后,《自由之战》也对腾讯提起了诉讼,甚至还展示出了一堆网友支持《自由之战》的签名和玩家提供的证据本。


诉讼结果:然而,一切结果都像闹剧一样在反转,结果就是《自由之战》向腾讯公开道歉,两年的维权路成为泡影。腾讯的对手们,你们颤抖了吗!


04《王者荣耀》状告《无尽对决》

诉讼时间:2018年

诉讼双方:腾讯 VS沐瞳公司(徐振华)

诉讼缘由:事件的主人公徐振华原本就职于腾讯,是负责游戏开发的一员,2009年入职,2014年离职。在职期间徐振华曾签订了《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》,当然这都是大公司的惯用手段。


可是,徐振华还没正式离职,就急不可耐地成立了自己的游戏开发公司——沐瞳科技。并且他开发的《Mobile Legends》(中文“无尽对决”)在海外发行早,成绩也远高于腾讯的《王者荣耀》海外版。这腾讯如何忍得下去,法务部不惜远赴美国加州起诉沐童科技,要求停止运营旗下三款涉嫌抄袭的网游。

诉讼结果:法院判决徐振华违反竞业限制,赔款1940万元。腾讯法务部的“南山必胜客”自此声名远扬。


05《地下城与勇士》状告《阿拉德之怒》

诉讼时间:2017-2019

诉讼双方:腾讯VS 恺英网络

诉讼缘由:《地下城与勇士》一年的营业利润为62.3亿元人民币,腾讯虽为代理,也一样赚的盆满锅满,可他却发现恺英网络的《阿拉德之怒》无论是角色名称、职业技能名称、游戏怪物形象、场景、地图等诸多元素,甚至推广过程都直接抄袭《地下城与勇士》,这如何能忍,腾讯一纸诉状,立即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,公开道歉并赔偿 5000 万元。


诉讼结果:恺英网络不仅要停止《阿拉德之怒》的运营,还要赔偿腾讯5000万元。别人告腾讯的都赢不了,何况你是被腾讯告!赔了夫人又折兵,腾讯叕赢了。

各位小伙伴和腾讯的对手们,你们看到“南山必胜客”的实力了吗?上千场的官司,无论你是谁,无论你在哪,只要你侵犯了腾讯的利益,天南海北也要追着告你,直到告赢为止!搞不赢的怎么办?你猜!


“从来不打广告的老干妈”和“从来都没输过官司”的腾讯撞到一起,到底谁能赢?不如老干妈给腾讯的食堂里多加几瓶带牛肉的辣椒酱?

当然也有网友表示:于情于理老干妈都有足够的胜算,可是腾讯的法务部门也不是“虚构”的,从这么多年的官司看来,腾讯的法务部门可是从来不怕吃辣椒的。

对此你怎么看呢?

图片/来自网络,侵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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